合作伙伴
定标管理规定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合作伙伴 > 定标管理规定
1、招标项目技术交流后,各单位根据产品技术、质量、信誉、售后服务、价格等综合因素考虑,对各投标厂家进行技术排名。
2、招标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,由使用单位、供应公司共同定标;招标金额超过500万元的(含500万元)必须汇报分管总裁、董事长共同定标。
3、由招标单位一把手牵头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,对拟中标生产厂家的规模、三证、办公区域、生产车间、成品仓库、销售合同、公司外貌、设备情况、产品质量、商业信誉、生产周期、经营情况等必须进行实地考察。
4、由定标的招标单位通知各投标厂家最终的中标厂家及中标价格,并下达中标通知书,于1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完毕。
5、招标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竞价保证金退换手续。